
参演的艺人很多不列了,我主要冲着Kaiser Chiefs和The Killers去的。3个月前就把票买了,结果到演唱会开始歌都没听熟...早上出门还算错了时间,活活晚了一个小时,但不打紧,重头戏都在后面。很大的一个resort,有4个台,分别叫This Stage, That Stage, Others Stage和Virgin Mobile Stage。名字起得略脑残。分析了一下时间表和舞台后,我们决定据守在This Stage不走,宁愿错过Snow Patrol,Duffy等若干小有名气的艺人,也不想错过自己的偶像。而事实也证明我们这绝对正确的决定,为我们从始至终固守在第一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站在头排所收到的视觉效果和舞台感染力,完全是站在后排所无法比拟的。
一开始是Louis XIV,三个中年男人,唱着感觉比较中年危机的歌。当时大家都刚到不久,还很兴奋,唱唱跳跳也就过去了。
接下来是Jenny Lewis,还算比较有味道的一个女人。我们都不认识她,一开始以为她唱Alternative的,后来觉得应该是唱Country的,最后发现哦原来是个搞Indie的...
然后是Razorlight,这个band吸引了一大堆人来看,其中HC歌迷不少,令我们很是不解。更加不解的是他们唱了一个小时,其中有5首我都耳熟...莫非是属于经常打榜但总是到不了榜首的乐队?Razorlight之后人就很多了,往后看几乎是密密麻麻一片人海...因为接下来就是Kaiser Chiefs。大牌就是大牌,不光有了专业的灯光,连背景和鼓都换成了为他们特制的。尤其是那个大幕布,一拉起来群众就开始尖叫哇...我也是其中一员。Kaiser Chiefs的现场绝对强悍,主要是主唱非常了得,爬音响,爬舞台架,站到观众席的栏杆上,最后干脆直接跳到观众中间让大家七手八脚把他抬了一大圈最后回到舞台上...一系列举动简直把乐迷们惹疯了。而且,Kaiser Chiefs的歌都简单,很多Na na na之类的拟声词来凑数,大家合唱起来特别容易,效果也特别好,于是现场巨high,我和Mia站在第一排跳到全身是汗,嗓子都叫哑了...关键是全场都在叫所以我们叫再大声也听不见自己的声音...anyway,所有人都很开心,Kaiser Chiefs也很开心,他应该对我们很满意,于是到最后唱Oh My God的时候他把麦克风朝向我们,让我们不断地重复'Oh my god I can't believe it...',自己则跑到舞台最右边,冲着不远处Snow Patrol所在的That Stage挑衅地大叫‘你们听见这边的声音了吗?’我觉得Snow Patrol应该会很郁闷...
随后便到了压轴的大牌The Killers...首先,舞台上全部清空;其次,幕布被换成了巨一大块灯饰;然后,工作人员上上下下搬上了一堆带灯管的小音箱,一架贴满了镜面马赛克的钢琴,一套带着巨大的K字的键盘,以及数株带灯及不带灯的假椰子树...企图摆成Day & Age的封面模样。事实证明,这一大堆略有些乡村的摆设伴随着强劲的灯光带来了绝佳的效果。印象极为深刻的是Brendon坐在那台镜面钢琴前,白色的灯光从四面八方打到他身上,然后他娓娓弹奏并唱着'I see London, I see Sam's town...'的那一幕,简直天使下凡了... 最值得一提的是在The Killers唱了半个小时左右,天降暴雨。此时Mr. Brightside开始,我们便在雨中唱着跳着,看着舞台上灯光,火焰,从顶部流淌下来的烟花,和场外的被灯光照射得五彩缤纷的暴雨,伴着The Killers,直接将气氛拉到最高点。看了这么多演唱会,场面被演绎得如此美轮美奂的着实还是第一次。唯一遗憾的是我在Kaiser Chiefs那里元气耗了大半,直接导致这场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The Killers你们不唱我最爱的Tranquilize真是不可原谅~!
其实这次音乐节,感触最深的还是歌迷们。140刀的票价不便宜,更何况还是在飘洋过海的Gold Coast。凡是来了的都是真心乐迷,每个人都为了自己喜欢的乐队毫无保留地付出了。现场大屏幕上时不时会给出现场观众的镜头,茫茫人山人海没有尽头,我都不知道后面的人究竟能看到什么,但我还是经常能看到所有人都高举双手一齐挥舞或鼓掌的场面。再加上尖叫声此起彼伏没有停过,从头high到尾。这一切该给台上的艺人多少鼓励。尤其是后来下暴雨,所有人淋到透湿,已经到了快睁不开眼的地步,但没有一个人抱怨,大家都抹一把脸上的雨水,继续唱着跳着叫着,把更多热情传达给台上的乐队。到后来The Killers都觉得雨大,问我们一切都还OK么,随之而来的一片尖叫声传递出来的信息便是'即使再大的雨我们也会继续支持下去'。最初我和Mia还在讨论现场的保安一定看着我们群魔乱舞的歌迷很烦,但我相信到最后当他们自己纷纷穿上雨衣,回过头来看我们还在暴雨里一身湿透地继续为音乐呐喊,一定也会有些许感动吧。音乐是一种精神,虽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由音乐人来领导,但反映在千千万万的普通歌迷身上,朴实无华真情流露,更加令人动容。
吃吃喝喝@Sydney - [人一生能去多少地方]
一个城市点点滴滴的好,是要混足了才能发掘出来的。如果我一个人懵懂地在悉尼一个人转悠,压根不会知道悉尼有那么多腐败的地方。多亏了宁,咱在悉尼吃得很奢侈。
比如说,一下飞机,我们便到了一个湘菜馆。Brisbane也有家,叫"湖南"还是"岳阳"来着,价格奇高,味道巨差。据说老板娘是前湖南省旅游局长的老婆,大抵携公款跑来开店骗钱的,去那吃的都是傻X鬼佬。相比之下悉尼这家就厚道多了。老板娘是个典型的长沙堂客们,服务员还是个一中刚毕业出来的小妹妹,搞得我让她倒水还特别不好意思...随后做出来的菜也很地道,农家小炒肉就是要放豆豉,手撕包菜就是要放干辣椒。传说时不时还有刮凉粉吃,可惜我没赶上趟儿。

再比如说,那Max Brenner巧克力店,一进门就见两大缸巧克力将在耀武扬威地搅动,宣告了巧克力在这里的至尊地位。这儿确实吃啥甜点都是巧克力的,我却脑子短路地还点了杯Mocha...到后来腻到想撞墙。而且,这Mocha还是用一个形状颇像马桶的杯子装的,美其名曰hugmug,据说能给人带来额外的温暖感觉,可我喝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捧着个痰盂...还有道甜点,给你架上一个可爱版的化学实验里用的坩埚...加上牛奶还有纯巧克力豆,让你自己调巧克力吃。这个东西最后被我和宁调得很恶心...但巧克力豆的味道相当纯正浓郁不是盖的,足以证明这店实力不俗。

但无论哪一样,都比不上fish market的海鲜震撼!(多谢Yee Pin同学的推荐~) 没有哪个女生不喜欢cheese和cream的,当我和宁饿着肚子奔到这把海鲜当快餐卖的大排档,见到那美艳的芝士焗龙虾时简直口水流一地...而看着时不时经过的路人捧着一大盆海鲜一脸满足的样子,我俩终于狠心买了一巨型拼盘喜滋滋地端走了。当吃到和着浓重cheese味的龙虾的那一刻简直幸福感爆棚啊!而且螃蟹也很新鲜,蟹脚肉还有咸咸的海水味。还有芝士焗生蠔,蠔肉是生的所以有点苦...好想念二郎田鸡楼下的炭烧生蠔!而最有成就感的那一刻,莫过于在我俩大快朵颐的时候桌旁经过一个长沙路人,看到我们一桌的海鲜情不自禁感叹了一句"崽啊..." 乐翻了。

于是我暗下决心等到我爸妈来玩时一定要拉他们去fish market吃两餐以上...还有巧克力店,即使我爸估计坐在里面很想死,但我妈酷爱甜食,一定会眉开眼笑的~ 关键是,我自己不用出钱啊好期待!!

如果探究起来,我为什么会去Syd呢?因为Mardi Gras么?其实早在去年下半年便知道这个游行,当时也曾动过这个念头,但很快就打消了。Mardi Gras并没有诱人到那个程度。之所以突然去了Syd,是因为宁来Brisbane一直未遂。当时我们商量了一个星期,始终解决不了住宿的问题。那如果她来不了,我就过去吧。
其实008的这群人,我联系得最多的也就是Jay这个小话王,她生活闲到烂摊子多到没法让人不跟她保持联系。然后就是碱,不用总是聊天,偶尔有事找一下,放假经常见面就好。宁啊Kay啊乡啊...都是假期聚次会,平时网上也不见人。有的时候无聊会想,也会讨论,我们这群人其实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是不是大家都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别中意的几个?还是就是一群酒肉朋友,麻坛炮友...?
但是这次去Syd,宁对我的好,是我未曾预料到,也很难忘记的。上次跟她见面只是在哈特波波的匆匆一瞥,我不会想到在Syd她会让我和她同睡一张床,带我到处去吃好吃的,把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拿来陪我玩,在我UQ的事情遇到麻烦时还一直帮我想办法...我习惯了她和乡始终保持联系,也不惊讶她时刻担心乡,有事就打电话去安慰她,因为她们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但坦白说我和宁之间,她对我的好几乎一度让我不知所措...我虽然出行不少,但每次出门在外数天后必然想家。只有这次去Syd,完全没有陌生感,甚至在离开时会不舍,到了Brisbane还会想念。所有的一切都要谢谢宁这个Syd的地主婆,完美地陪。我只希望我在你那里蹭饭吃的那几天,你真的过得比平时要开心。
也不知道乡开学后有没有觉得少一点空虚,生活得开心一点;Kay学习和打工有没有适应,压力还有没有那么大;丁贼这个路痴到底有没有摸清Syd的街道。Jay什么时候来澳洲凑桌牌,还有碱也来,上次你在广州我没有好好陪你我一直很后悔,这次你来我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了。

跟Ismael聊天,他说我好久没更新blog了。的确,其实我也注意到了,只是这日子就不停歇地流淌过去,却找不到一个落脚处。我又看到富态的blog,她也好一阵子没更新了,说找不到点。那我呢,我生活有点儿的,我搬了家,过了生日,过了年,溜了真冰,过了元宵,等等等等,很多点儿。就是没心思记录下来。以下归纳总结一次。
首先,我搬到了一个很好的地方,在Indooroopilly。交通并不方便,不过远离购物中心,远离大马路,四周都是一栋栋精致的小房子,很安逸。我们家前门有条小红砖路,屋后有个种了花的大阳台,我们经常在阳台上晒桌布。据说这是前室友的床单,但是铺在桌上特别好看,把整个家都烘托得粉粉的。 更重要的是家人都很亲切。不管是吃饭总是一身汗的长沙胖子Rocky,方脸黑皮上海Judy,还是小眼厨师上海Kevin,在一起生活都很融洽。得谢谢他们迎接我的到来,一起煮饺子做饭,时不时给我买好吃的,帮我过生日,以及其它的一切。在这里的生活很开心。
过去的两个月,12月花钱如流水,狠狠鄙视一下自己,1月便开始省钱。4个星期,主题分别为写论文,上课,打工,写论文,相当完整。写论文时无比的痛苦,换来了如今没有学习压力时的无忧无虑。就连打工也变得习以为常,开始快活起来。这应当算是我活到现在,状态最好的一段时期了吧。
在我的履历里,05年的夏天总是一个转折点。在那之前我健康顺利快乐地长大,单纯自由,没有任何负担和牵挂,生活简单而轻松愉快。所以在那之后当一些人和事开始闯入我的世界,生活中的烦恼不光有我自找的,更多是别人带来的,我便会时不时翻看大一的blog,看当时我在为什么快乐着,对比如今我在为什么郁闷着。我一度坚信当一个人体验到真正的烦恼,便再也回不到过去,毕竟身边环境和自己的心态只会越来越复杂。但我没有料到,在Brisbane这个与过去隔绝的地方,我找回了几乎所有失去的美好,也没有丢掉从前累积起来的成长和收获。尤其是现在,最近这段时间,一切都有规律起来,心情大好。偶尔有点小打小闹的烦躁,一觉醒来便不再想起。不再为难自己,唯一需要克服的便是自己的懒惰。
所以,虽然我想念中国,想念朋友和爸爸妈妈,但我衷心希望在这里的时间能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继续在这个休闲的城市度假,早上起来时能拉开窗帘看到蓝天绿树,晚上归家时能仰头在巨大深邃的没有遮掩的星空中寻找猎户座,而不是灰头土脸投入到国内忙碌的工作中去。大一的时候我并未意识到当时的意气风发有多么珍贵,现在我却对每一分一秒都格外珍惜。一年的时间并不足以吃透这一个国家,但安分守在Brisbane的大半年我已尽力去领略了她的特征。在生活上能自给自足,又只有两门课的下学期,大纲已经写下,我不想再留下任何遗憾。

之前写过一篇,说我想要个loft。在我做饭的时候,面对的不是抽油烟机和窗户,而是几米之外趴在桌上玩电脑的人。
但是,我唯一还想要个房间,一个在角落的不大的房间。进去那个房间后会发现这里没有窗户,不会有阳光。只有天花板上的射灯照明。上下左右的墙都用淡色的泡沫塑料包得严严实实,上面挂满了我喜欢的大幅海报和照片。
然后里面要有一套劲爽的家庭影院。超大屏幕,超重低音,和舒服的沙发。
要有个庞大的碟架,摆满CD和DVD。
还要有一架钢琴。如果长沙那台搬不过来,买个电子钢琴也可以。
还得有个位置放一套鼓。如果无论怎么包泡沫塑料都会吵到邻居,那买套电子鼓将就一下也行。
最后要有个有型的架子,上面摆放着我有型的吉他,闪闪发亮。这样,在我高兴或者不高兴的时候,我就可以钻进这个小房间,把所有灯光都打到自己身上,在里面震天响地一通乱弹,用音乐和节奏吵死我自己。或者坐在地板上,背靠着CD架,只开着音响和一盏射灯,安静地听歌想事情。或者抱着一个巨大的娃娃,拿着饮料零食和水果,看着电影又哭又笑,忘了把吃的放进嘴巴里。
这个房间我平时要锁锁好,只有我喜欢的人才给进去,谁要是弄坏了里面的东西老子跟他拼命。虽然我什么都玩不好,但至少给我一个地方让我自我陶醉一下。我有的时候也会很感性的。
算下价格。家庭影院10000+钢琴4000+鼓3000+吉他300+架子装修碟其他≥20000。如果要打扫估计会是个相当艰巨的任务。如果以后还想到房子里还需要什么,再添加。这样慢慢来说不定以后房子都不用设计啦,直接查Blog就是了。







